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烯烃芳烃联合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委托具有国家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承担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烯烃芳烃联合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烯烃芳烃联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100万吨/年烯烃芳烃联合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项目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城北部。
(4)建设项目内容:建设100万吨/年烯烃芳烃联合装置,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利津县永莘路55号
联 系 人:薄纯文
电 话:0546-5888833
电子邮箱:h5888833@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工科A楼733室
联 系 人:徐同高
电 话:0532-68972502
传 真:0532-68972726
电子邮箱:xtg@upchse.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评价将在充分调查周围环境特点和研究本项目建设方案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开展工作。
(1)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第二阶段为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第三阶段为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项目信息公开贯穿整个评价过程,分第一次信息公开、第二次信息公开和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前的全本信息公开,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总则、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风险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您认为本地区的环境质量状况如何?
(3)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能够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4)您对本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上有什么要求?
(5)本项目建成后,您最关心哪方面的环境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项目建设有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来电、传真、来函、电子邮件均可。
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