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用户 个人
0
12/16/2022 17:35:16
IP属地:未知
#商务服务-广告媒体#S315 孤阳线利津县大李庄至大高村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

S315 孤阳线利津县大李庄至大高村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的相关规定,现进行S315 孤阳线利津县大李庄至大高村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众意见表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S315 孤阳线利津县大李庄至大高村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1zGWZOEln05HRUFT4Ax3ig

提取码:84bw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济南市高新区奥盛大厦1号楼22楼山东鲁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利津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项目周边居民区、村庄、学校等敏感点公众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网上留言等便于表达意见的形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联系,陈述对项目的意见、建议。

建设单位:利津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15266099688 

邮  箱:sdlwhbgs@126.com

环评单位:山东鲁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工    电话:0531-88289208

邮箱:1007167047@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

利津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12月16日  


利津县 (距离未知)
同城生活信息速递
广告媒体
S315 孤阳线利津县大李庄至大高村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
时间:
发布:微信用户
长按二维码
查看信息详情
免责声明
本平台仅作为同城便民信息发布和查询平台,没有能力去审核保障每条信息和发布人的真实性、有效性、以及交易的安全性,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对任何产生的纠纷承担连带责任。您若发现信息含有任何不实可向本平台举报,我们将进行删除处理。如遇到法律纠纷请及时向公安机关、工商部门报警处理,感谢您的支持理解。

如遇无效、虚假、诈骗信息,请立即举报

为了您额资金安全,请见面交易,切勿提前支付任何费用

举报
热门评论(0)

关注公众号

方便您及时获取互动消息
掌握最新信息,回家不迷路

前去关注
取消

我要举报

无法联系到对方

举报内容虚假

举报单位违法

提交举报
发表评论
返回
微信用户
返回
路线导航
微信号:18766112096
长按二维码联系我